股票代码:000812

您的位置: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作者: 来源: 日期:4/28/2018 4:03:05 PM 人气:8610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4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前 6 个月结束之日起 2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前 3 个月和前 9 个月结束之日起的 1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季度财务会计报告。
上述财务会计报告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进行编制。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将不另立会计账簿。公司的资产,不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金叶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第一百七十一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公司高度重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权益,利润分配应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战略发展需要时,可以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董事局应从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角度对调整方案进行充分论证,并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与中小股东做好充分的沟通与交流;调整方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二)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在公司现金流满足正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须进行现金分红。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四)若公司盈利但董事局未提出现金股利分配预案,或分红不能达到前述比例的,董事局应向股东大会做特别说明,并在定期报告中说明不能现金分红的原因,以及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同时对前一年度未分红留存资金使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的上述意见应进行披露。
(五)公司年末净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或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负数,可以不进行现金分红。
(六)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形成的利润、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资本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不得用于现金分红。
(七)具体的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局根据公司经营状况拟定,报公司股金叶公司章程东大会审议。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局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 同股同权同利;
(二) 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利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和审计人员的职责,应当经董事局批准后实施。审计负责人向董事局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聘用取得“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一年,可以续聘。
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必须由股东大会决定,董事局不得在股东大会决定前委任会计师事务所。
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司保证向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第一百七十九条 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解聘或者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时,提前三十天事先通知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股东大会就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表决时,允许会计师事务所陈述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提出辞聘的,应当向股东大会说明公司有无不当情形。

移动二维码

微信公众号

Copyright © 2018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陕ICP备11008535号
友情链接:中国投资者网